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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被告拒不领取传票如何处理?“第三者介入”案件证据的取得与运用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4日 来源:南宁离婚后财产纠纷律师
[导读]:   韦俊律师,南宁离婚后财产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

  韦俊律师,南宁离婚后财产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离婚诉讼中,被告拒不领取传票如何处理

   针对这种情况,当事人一方可配合人民法院采取以下措施:


  1、到被告方居住地点送达诉讼文书,直接送交受送达本人,被告有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2、 被告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单位代表到场,说明情况,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进行留置送达。


  3、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4、 如果受送达的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5、如果经过上述送达程序,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因此,发生前述情况时,离婚诉讼当事人一方应当积极主动与法院联系,尽快采取上述措施,以节约时间。





“第三者介入”案件证据的取得与运用


“第三者介入”案件证据的取得与运用


  “第三者介入”案件的证据主要应由当事人举证的原因除了法律规定的举证责任原则外,还有法院审理职责的原因,以及案件的性质决定了当事人举证较为方便及时。


  在诉讼中,法院承担审查判断证据的责任,有时也要在法庭中宣读、出示证据,甚至主动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法院进行上述活动并不属于履行证明活动行为,而属于履行法律赋予的审理职责的行为。法院的上述职责是基于审判权产生的,目的在于准确认定案情,作出正确的裁判。


  法院不承担证明责任的原因在于:证明责任制度是为了解决在审判过程中,当事实出现争议或者真伪不明时由谁承担提出证据的责任,以及当不能提出证据或者不能提出足够的证据时由谁承担败诉等不利后果而产生的制度。由此确定的原则为“谁主张,谁举证”。在诉讼中,法院没有自己的诉讼主张,它中对诉讼双方的诉讼主张进行裁判,人民法院不能自己提出证明主张然后对自己的证明主张进行证明判决,否则就是“自己作了自己的裁判者的诉讼角色相冲突的。总之,无论在公诉还是在自诉案件占,人民法院都不应承担证明责任,否则是与法院居中裁判的地位和职责相矛盾的,所以,不能把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审查判断证据、在法庭上宣读出示证据与履行证明责任混为一谈。


  “第三者介入”案件常常是夫妻中一方因另一方与他人有重婚行为或他人同居的行为而此起。一些事实往往较为隐蔽,亲属对当事人的生活较为了解,由当事人举证方便及时是显而易见。


  但是由于当事人本身的素质和情感因素的作用,实际生活中常有过激行为出现,引起其他侵权案件,如对他人名誉权、肖像权、隐私权造成侵犯。因此运用合法的方式取得证据也是重要。规定,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对这一规定,有人认为只要是未经同意拍下隐私照片,录下隐私录像被他人看到就侵犯了名誉权,甚至是隐私权,属于不合法行为。但是名誉权是否受到侵犯主要应看当事人主观上是否有恶意中伤的目的,客观上是否有恶意散播他人的隐私信息行为。如果当事人在自己家拍录下证明配偶与第三者同居行为的照片或录像,并且秘而不宣,只作为出庭时的证据,这种情况不应认为是对名誉权的侵犯。隐私权是否受到侵犯,首先要看是否有隐私权,相关的信息或情报是否构成隐私。著名法学家巫昌祯在一次讨论中提到,长期的婚外性行为,总会留下蛛丝马迹。证据是客观存在的,许多证据甚至就摆在面前,比如情书、字条、照片、悔过书等等。实践中,对公然姘居或情节恶劣的通奸行为,举证并不是十分困难,书证、物证、加害者的承认、知情人的证言,都是受害者可以用来举证的手段。既然刑法规定了对破坏军婚的通奸、姘居犯罪的处罚,举证就是完全可能的。通常在办案中,婚姻案件的取证是比较困难的,为了防患于未然,一些大城市有先知先觉的女性已着手进行婚内调查,她们委托律师经过调查得到丈夫的存款证明、股权证以及其他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以此做到心中有底,上法庭不慌。一些有钱的当事人委托“捉奸公司”跟踪,拍摄,以期取得证据。为此,我国、中均有规定,除了公安机关,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对他人非法跟踪、非法拍摄等,否则,被调查者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如果造成严重后果,调查公司还须承担法律担任。而请律师调查也只能在夫妻因离婚进入诉讼程序后才能进行。因此,在婚前请律师调查,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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